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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8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统筹推进全国品牌认证工作,增强群众消费信心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4〕33号)

李积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全国品牌认证工作,增强群众消费信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您提出的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利用认证等手段推动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信任度等建议,对于促进中国品牌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十分赞同。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多措并举推进优质品牌培育创建,特别是积极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作用,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品牌形象,促进品牌价值培育和转化,支撑中国品牌发展壮大。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不断完善品牌培育的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支持,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等18个部门制定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推动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一类产品一类产品抓质量提升,促品牌创建。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完成三批中华老字号认定工作,充分释放老字号创新发展活力。

(二)利用质量认证手段,助力区域品牌建设。截至2023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有18个建立了区域品牌培育机制,并引入质量认证作为判定企业和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区域品牌要求的技术手段。各地新建立19项区域品牌相关认证制度,共发布认证标准约计3700项、认证实施规则约2700项,获证企业4000余家,颁发有效认证证书超过6000张。通过认证后,企业相关产品或服务即可使用统一的区域品牌标志,享受地方政府相关品牌发展促进政策。

(三)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利用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世界认可日等重要活动平台,加强质量品牌交流互鉴,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中国质量(成都)大会首次举办“质量之光”创新成果展,集中展示中国质量创新和品牌发展的前沿风采。通过鼓励企业获得有机产品、绿色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产品等认证,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企业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认证行业监督管理,维护获证产品和品牌信誉。持续开展对第三方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先后向社会曝光9家非法机构,查处407家次问题机构。2023年,联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认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22起,立案处罚531件,罚没款金额936.55万元。对CCC产品、有机产品、绿色产品等获证产品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对于不符合标准及认证要求的产品和品牌,及时取消其认证资格并予以公示,督促认证机构撤销不合格产品认证证书1931张,有力维护了获得认证的品牌形象。

(五)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品牌保护。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7×24小时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鼓励消费者主动参与品牌保护的社会监督。在认证领域,督促认证机构主动及时公开认证依据、证书、收费等信息,对不合格认证产品及企业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在打击侵权假冒领域,2023年查办商标侵权案件3.5万件,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六)加强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促进中国品牌“走出去”。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外政府部门和认证机构开展广泛合作,积极推动“一次认证,国际通行”。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全部四大合格评定互认体系,76家国内机构成为IEC体系成员,累计签发IEC国际证书6万余张,惠及数千亿美元贸易货值。我国GAP认证、HACCP认证获得“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和“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互认,惠及相关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建立中欧、中德、中俄、中韩等认证领域固定双边合作机制,达成电子电器、有机产品、白菜泡菜等多个互认成果,促进双边贸易便利开展,拓展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到2025年“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到2035年“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充分吸纳您关于品牌建设的工作建议,不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特别是有效发挥质量认证等工具箱作用,提升中国品牌竞争力,推动我国从品牌大国向品牌强国迈进。

一是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

二是增强质量认证支撑品牌建设作用。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区域品牌培育的政策措施,健全区域品牌认证评价规则,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控。鼓励认证机构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培育一批高端化、绿色化品牌标杆。持续加大认证行业监管和整治力度,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高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促进各方在品牌培育和评价等方面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提升认证国际合作广度和深度,培育互认合作成果,助力中国品牌国际化发展。

三是不断优化品牌发展环境。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支持企业加强品牌维权,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生态。利用好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世界认可日等活动载体,拓展质量品牌交流互鉴平台,加强优质品牌宣传推广,提升中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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