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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卫生部令 (第83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部 长  陈 竺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 卫生部 1985.6.1
卫生部部属医学科学研究机构人员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5.6.30
妇产科专科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6.6.30
全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7.4.20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家庭接生常规(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卫生部 19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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