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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汕府办〔2024〕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   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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