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改革,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成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相关规定,修订发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
《申报表》和《公示表》将于2024年10月12日起正式施行并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申报人于此日期前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但尚未提交的,《申报表》和《公示表》将按照新版本自动调整,请申报人在提交前核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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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