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已经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及电话:杨飞,025-83336199。
附件: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