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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965号(农业水利类215号)提案答复的摘要|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提案 (农办案〔2024〕68号)

陈玉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源于特定地域、具有独特品质特征和农耕文化底蕴,以地域命名的农产品。国家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将其作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支持各地打造了一批“特而优”、“特而美”、“特而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构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宣传推介。一是健全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农业农村部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品质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品质监测和评价,建立品质数据库,制修订有关质量分级农业行业标准60余项。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 赣南脐橙》等14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二是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农业农村部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并举,收录特色农产品资源6839个,建设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3712个,打造3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动产加销标准化协同。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等智慧监管模式,加强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和产品质量追溯。截至2023年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2.6万多家。四是加大侵权执法力度。2023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保障。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4.4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376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连续三年发布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五是强化宣传推介。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连续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组织摄制《源味中国》专题纪录片,央视播出后深受好评;近5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举办产品推介活动和文化节庆活动4500余场次,全面展现农事农品农艺,讲好地标故事。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二、关于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国家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与保护。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19—2022年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六个一”要求(培优一个区域特色品种,建设一个核心生产基地,建立一套品质指标,集成一套全产业链标准,叫响一个区域特色品牌,建立一套质量管控机制),支持88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支持产品年产值超过5000亿元,带动约1400万户农户增收490亿元。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聚焦建立健全保护制度体系和保护机制、加大保护监管力度、加快促进全面发展和夯实基础保障等,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培育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项目,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培育作为重要内容,从品种培优、全产业链标准化、公用品牌打造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关于创新大数据背景下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销模式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创新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销模式,推动农产品营销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一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业农村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遴选110个县(市、区)开展工程建设试点,指导相关互联网企业与试点县合作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据中国农科院信息所数据监测,2023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7301.8亿元,同比增长6.6%。二是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农业农村部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产品专题促销活动,探索推动地方与部属单位共建农副产品电商直播基地。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活动,支持线上平台设立丰收频道、丰收专馆,2023年累计带动农产品销售超200亿元。三是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组织实施“数据要素×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追溯管理能力,支持第三方主体汇聚利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加工、质检等数据,支撑农产品追溯管理、精准营销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适时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评估,持续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等活动,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数字技术在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销方面的应用,探索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销新模式。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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