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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的通知 (沪农委〔2024〕235号)

各区农业农村委,相关市属企业:

为落实《上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5年)》,进一步推动我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我委组织制订了《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和《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考核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辖区内水产养殖户(企业、场)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并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后续,我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附件:1. 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

2. 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考核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沪农委〔2024〕235号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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