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约谈及“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青农规〔2019〕1 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予以执行。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 7 月 23 日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