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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 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信访局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日

   文件下载: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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