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长沙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长市监发〔202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市级食盐储备体系,完善市级食盐储备制度,做好食盐储备管理工作,增强保障市场供应、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长沙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7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
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消费品〔2023〕51号)。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规模和资金、储存管理、储备食盐的动用、监督检查和附则等6章24条内容,具体如下:
(一)第1-4条为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市级储备食盐的重要性、储备原则及责任分工。
(二)第5-9条为食盐储备的规模和资金部分,明确了食盐储备体系组成、市级食盐储备规模、资金来源、综合费用补贴标准等。
(三)第10-15条为食盐储备的储存管理部分,明确了承储企业应具备的资质、仓储条件、职责和相关管理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第16-19条为储备食盐的动用部分,对市级储备食盐的动用条件、动用方案的实施和动用后及时补库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五)第20-22条为储备食盐的监督检查部分,强调了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承储企业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明确。
(六)第23-24条为附则部分,对前五部分事项进行了相关补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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