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修订)》,旨在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高质量发展。
这份清单包括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四个部分,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需严格遵循清单要求,确保执法公正、合理。
同时,清单强调执法过程中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律,依法合规经营。对于“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的情况,将注重引导合规整改,帮助市场主体建立有效的违法预防体系。
此外,新修订的清单还规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对于未列入清单或不符合适用条件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综合裁量处理。
这份新修订的清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将为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