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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的通知 (鲁应急函〔2024〕29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推动“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15个重点事项在工贸企业全面落实落地,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制度落实,强化基础保障“四到位”

要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贯穿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方面、全过程,聚焦夯实基层基础,以制度有效落实推动基础保障到位。要督促企业对照“四到位”具体内容,认真梳理总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文件规定,加强对照自查,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把制度和责任落实作为推动基础保障“四到位”的有效措施。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企业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跟踪落实,特别是需要定期组织的相关事项,要亲力亲为、不能一托了之。要紧盯企业一线员工,通过有力的制度措施落实,引导员工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员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检验基础保障“四到位”工作成效。

二、深化专项整治,抓好重点环节“五从严”

要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五从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等“四项整治”,不断强化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机械铸造企业金属冶炼、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四项整治”

聚焦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外包施工作业等“四项整治”,进一步核清重点企业底数,找准薄弱环节,督促企业从严辨识管控重大风险,从严审批监管危险作业,从严审查管理外包施工(作业)、从严管控防范重点环节,从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要全面深入辨识各类作业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重大危险源要按规定报备;要严格审批各类危险作业,落实安全防范和现场监护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做到不安全、不作业;实施外包作业的,要严格审查承包方资质条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安全交底、人员培训,强化协调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外化责任。要加强危险作业、危险场所、危险岗位、重点时段的安全防控,教育和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按规程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坚守安全底线。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检查1次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特别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彻查彻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

(二)坚持“减量控大”,深入开展重点环节排查整治

要认真分析各地区工贸行业事故规律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防范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机械铸造企业金属冶炼、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要在2023年三项整治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对照整治方案配套的检查指导手册,结合企业实际,提高安全管理标准,细化完善检查内容,纳入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考核奖惩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要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工贸企业大规模工艺设备更新工作,鼓励引导企业淘汰老旧工艺设备,采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完善关键设备的物理隔离、连锁保护装置,不断提升企业工艺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失管失责“六必究”

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对工贸企业开展穿透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事故和险情、隐患失查、违规违章、弄虚作假、不遵指令、瞒报谎报事故等各类情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敢于动真碰硬,对检查发现的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责任人失职失责行为“一案双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切实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要加快推进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工作,充分利用监测预警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重点企业、高风险企业加强线上巡查,提高在线监测和线上监管水平。

四、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要紧密结合《山东省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落实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工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要严格落实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措施。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施定向督导和帮扶。要强化宣传曝光,及时宣传推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要注重示范引领,积极选树标杆企业,不断探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新机制、新办法,有效促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量化提升。

请各市明确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报送省应急厅基础处。防范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机械铸造企业金属冶炼、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通过专项整治调度系统及时填报。每月5日前,向省应急厅基础处报送附件1-附件2及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所有工作进展数据均自2024年起开始累计。

联系人:王凯;电子邮箱:sdyjjcc@shandong.cn。

附件:   1.全省工贸行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docx

   2.全省工贸行业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docx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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