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份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研究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4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渔发〔2024〕5号)、《关于印发〈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渔养函〔2024〕20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渔技〔2024〕2号)要求,2024年,我站继续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现将《2024年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4年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实施方案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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