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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南》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成都东部新区、武侯区、双流区、彭州市综合执法局,机关相关处室、市农业执法总队:

为落实《成都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实现“照单”监管执法,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发展,我局编制了《成都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南》,各地要在日常检查、专项行动、3·15、培训等工作中应用好指南,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将合规经营指南二维码添加至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附件:

   1.《成都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南》介绍.pdf

   2.《成都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南》查阅方式.pdf

   3.行政处罚决定书末页参考样式.pdf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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