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业经大连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大连市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预制菜产业发展,打造万亿级海洋食品产业集群,现就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壮大产业集群
1.鼓励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区。鼓励各地区利用现有园区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各具特色的预制菜产业园区,鼓励引导预制菜生产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向园区集中集约发展。各地区可结合预制菜园区发挥产业聚集、行业示范引领等作用和效果,给予园区一定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海洋发展局)
2.优先保障产业基地建设。优先保障水(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电商物流等建设用地需求。水(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扶优加工企业
3.实施设备投资补贴。对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年度、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具体按照《大连市2022-2023年度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补助实施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4.实施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含水产品加工企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贷款和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合计不低于500万元的,按央行公布的LPR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100万元。具体按照《大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科技赋能和标准化建设
5.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对企业围绕预制菜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项目,通过揭榜挂帅制项目、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等科技创新政策予以支持。其中,揭榜挂帅制项目采取“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补助方式,按照项目实际自筹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按照项目研发经费投入额给予最高30%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加快推动预制菜全产业链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研成果向预制菜企业转化、产业化,通过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6.支持实验室建设。市政府支持大连金石湾实验室建设,每年给予一定补助资金支持。实验室以预制菜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破行业共性问题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形成链条完整的预制菜技术和标准体系,建设预制菜领域一流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7.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高校、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预制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将预制菜标准项目纳入标准化激励支持政策重点支持方向,对于给我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预制菜标准项目给与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四、拓宽营销渠道
8.充分利用各类展会平台。支持在我市举办预制菜产业展会、论坛。将预制菜展会按照重点扶持产业类展会予以支持,对在我市专业场馆举办三天及以上,且展位200个及以上的预制菜展会,每个展位补助800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在我市专业场馆举办两天及以上预制菜类会议、论坛,给予最高不超过70万元补贴。具体按照我市鼓励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大连市分会、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鼓励参加国内行业展会,对参加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海洋发展局统一组织的国内其他城市预制菜展会的,给予每家参展企业最高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每次参展补贴最高1万元,每年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鼓励参加境外展会项目,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参加境外重点展会、推荐展会、其他展会的预制菜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分别给予不超过100%、70%、50%补贴,单个标准展位最高补贴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9.积极培育消费市场。支持产品拓展市场,推动预制菜销售模式创新,积极开拓B端市场。为方便广大机关干部,鼓励在政府集中办公区域设置预制菜自助采购终端、产品展示区,探索研发网络采购平台。鼓励企业对接电商平台,推动预制菜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电商、直播平台、直播基地通过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每带动1家本地预制菜零售、餐饮企业年度新增网络零售规模超1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单家电商企业每年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五、创新金融服务
10.鼓励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围绕预制菜产业链企业融资需求和痛点,发挥各银行信贷特点和各保险机构保险保障优势。推动银行机构为预制菜企业量身打造“预制菜贷”,以结算、资产、交易、信用等数据为授信依据,采取信用、保证、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提供经营周转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预制菜产业链和供应链融资。推动保险机构开发“预制菜保险”等金融产品,覆盖预制菜生产、加工、运输和经营等环节。在政府引导母基金框架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设立我市预制菜产业子基金,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11.鼓励做大做优做强企业主体。拟在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按照完成改制、辅导验收、正式申报、发行上市四个环节分别给予补贴60万元、60万元、180万元和100万元,最高补助4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完成挂牌后一次性给予补贴14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相关实施细则由政策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解释、说明。政策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第3条“实施设备投资补贴”和第4条“实施贷款贴息政策”不可兼得。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