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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珠府办函〔2024〕17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珠海市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一、审议项目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1

珠海经济特区门前责任区管理办法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

珠海经济特区行政复议规定

市司法局

3

珠海经济特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

设置“立法直通车”。涉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百千万工程”的项目,以及珠海市政府规章中有关规定不适应发展需要,应予以调整或者停止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适用的项目,不受立法计划数量限制,随报随审。

 二、预备项目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1

珠海经济特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市自然资源局

2

珠海经济特区公园管理办法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附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1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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