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江苏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摸清我省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坚决防止粉尘涉爆企业失管、漏管,按照应急管理部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平台填报。此次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摸底工作,将通过“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进行统计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已在“综合平台”修改完善了“粉尘涉爆”基本信息填报内容,企业在此之前填报的“粉尘涉爆”信息已全部清除,需企业重新填报。请各地督促指导粉尘涉爆企业在“综合平台”中填写相关信息(附件1),并认真审核(附件2)。
二、依规确定范围。请各地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附件3),确定粉尘涉爆企业。《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以外的企业暂不确认为粉尘涉爆企业。
三、认真核实人数。涉粉作业人数作为重点监管企业和粉尘涉爆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主要指标之一,各地务必认真核实、核准单班涉粉作业人数。涉粉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波及的区域内(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单班最多作业岗位数(不仅仅包括粉尘相关的作业人数,也不仅仅是排查时当班的作业人数)。
四、录入报送时限。2024年3月10日为此次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录入审核时限,从3月11日起的粉尘涉爆企业数将作为全省的粉尘涉爆企业底数。请各地在3月15日前,将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清单(可在“综合平台”内导出)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
2.应急管理部门查询、修改企业粉尘涉爆信息操作流程.docx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华江宇 0871-68371016 传真:0871-68371016;综合平台技术人员及电话:贺玉芳 0871-680256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