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2月1日
附件: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