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安排审议的项目(6件)
(一)继续审议的项目
1.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经初审)
(二)年内初次审议的制定项目
2.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
由市司法局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提出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4年6月初次审议。
3.济南市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制定)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起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于2024年7月提出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4年8月初次审议。
(三)修改或者废止的项目
4.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
由市司法局组织市城乡水务局起草。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提出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4年4月审议。
5.济南市基本菜田管理办法(废止)
由市司法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提出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4年4月审议。
(四)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项目
6.济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
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10月、12月审议后,决定提请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调研项目(25件)
1.济南市产教研融合促进条例(制定)
2.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制定)
3.济南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制定)
4.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改)
5.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改)
6.济南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修改)
7.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修改)
8.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修改)
9.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修改)
10.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制定)
11.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制定)
12.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13.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修改)
14.济南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规定(修改)
15.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修改)
16.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修改)
17.济南市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制定)
18.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改)
19.济南市公园条例(制定)
20.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修改)
21.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改)
22.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修改)
23.济南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促进条例(制定)
24.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修改)
25.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