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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食品安全法》拟修订,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

2024年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鉴于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称液态婴配)较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高,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修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9日,详见以下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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