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监察专员办和直属单位: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经生态环境厅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