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贵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提案》收悉,综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李强总理强调,不断增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意识,紧抓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但粮食需求刚性增长,供求紧平衡的格局没有改变,粮食安全仍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于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粮食安全保障法(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司法部先后两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企业的意见,赴地方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在此基础上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研究形成了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2023年 5 月 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草案。6 月 26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草案,并于 6 月28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大食物观,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国情、粮情,聚焦粮食安全保障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重要制度,将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您围绕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科技支撑、宏观调控、政策支持、政府责任、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草案中已有考虑和体现。下步,国家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立法审议工作,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认真研究和充分考虑,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早日出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 年 8 月 4 日
(联系人:于涛 联系电话:6897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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