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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晋市监发〔2023〕116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协(学)会: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规定以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对现行有效的4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因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当前监管形势不符合等原因而废止的11件;需要根据监管形势变化、公平竞争原则等原因修改修订的11件;继续保留有效的27件。决定废止的文件从即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需修改修订的文件应及时启动修改修订程序。

附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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