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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的通告(第六批)

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风险评估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将广西第六批5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名单(第六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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