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蔬菜、水果种子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蔬菜、水果种子为传统可食部分,且未经提纯、浓缩的,可以作为普通食品。除此之外的,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并申报.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