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21年6月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和市商务委等印发的《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沪知局规〔2021〕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7月14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版权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版权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pdf
关于延长《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有效期的通知的说明_规范性文件_上海市知识产权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