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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近日,为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新疆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经调制等预处理、熟制或不熟制、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经营者烹饪或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方案》提到预制菜生产场所应远离污染源,并配置与预制菜生产工艺相适应的加工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检验场所等;生产过程对生产用水有净化要求的,还应设置专用的水处理车间。

预制菜检验设备应根据预制菜产品生产工艺、产品标准的要求需要配置食品中心温度计、环境温度计、余氯消毒测试纸等食品加工环节控制检测设备设施,以及瘦肉精、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甲醛、孔雀石绿、亚硝酸盐、微生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设施,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方案》要求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未通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安全性评估的新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相关链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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