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暂行)》已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1月28日
《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暂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