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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本市针对中老年人保健品广告节目整治力度的建议 (沪市监书20230102号)

崔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针对中老年人保健品广告节目整治力度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深表赞同。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各项工作中都严格贯彻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保健品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主要做法如下:

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保健品领域违法行为

(一)聚焦重点,重拳整治“神医”“神药”广告

市场监管部门历来以保障民生重要领域广告安全为工作重心,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医药保健类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食品、药品等涉及健康领域产品的广告和营销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对“神医”“神药”类虚假违法广告开展集中整治、组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强“食品”“保健品”等广告监测,严厉查办违法案件。近两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医药保健类广告586210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并查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医药保健类广告案件1810件,罚没款4976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

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广告中虚假宣称涉疫用品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卫生保健用品等紧缺、制造焦虑等违法行为,保障平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

(二)加强日常监管,推进保健食品领域综合治理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2022年我局制定了《上海市保健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并部署推进,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与基层综合治理,推进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网格化管理应用场景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强化全程管控。

在加强综合执法方面,2022年我局制发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将“老、妇、幼”等特定消费群体,涉保健产品等领域中的虚假宣传、混淆误导行为纳入整治范围。对借“保健”之名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查办,罚没款85.05万元。针对中老年保健品会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发现等问题,充分发挥消费投诉举报的作用,加强违法行为的发现与查办。典型案例之一:2022年,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出动六十多名执法干部,对上海天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见上述单位通过召开产品展销会等形式向200名老人推销保健品。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封控、调查并合理安排相关老年人安全返回,并依法对上述经营单位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在加强电视、网络营销监管方面,我局针对电视购物、网络直播营销等业态中保健品虚假宣传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普法宣传,发布网络直播营销合规指引,引导市场主体在新业态中强化自律。另一方面,加强电视购物和网络直播营销广告宣传的抽查监测和智慧监管,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发布典型案例公告,加强警示。

二、强化协同,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为抓手,加强与公安、网信、检察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不断强化会商研究、信息沟通、应急处置、联合检查、联合通报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联合警示、联合约谈、联合告诫、联合惩戒、联合公告等联动方式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力度。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共治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2022年,由市检察院会同市食药安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及市药品监管局等多部门签署《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合力守护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协作意见》,就“联合整治虚假宣传,在办理涉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的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线索,严厉打击上述领域各类虚假营销及违法广告宣传行为,适时就重点区域、领域开展联合调查治理”等内容达成共识。进一步增强了多部门联合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

2020—2021年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持续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围绕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三、加强指导,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自律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注重以多种形式督促主场主体不断提升自律水平。一是及时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报刊、广播电视台、互联网平台等媒体发布单位,指导和督促其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发布“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二是指导行业协会制定保健品相关广告审查提示,明确广告审查标准,引导市场主体强化保健品相关广告审查,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定期选取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俗易懂的“案说”,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中老年人群体自我保护意识。

医药保健品的市场秩序与老百姓的健康生活和幸福感受密切相关,我局将继续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保健品领域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一是继续推进实施保健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本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假扮医生、专家、教授、消费者等名义推荐、证明以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针对3·15曝光的不法经营者利用向老年人免费赠送评书机进行“神医”“神药”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利用评书机等媒体和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四是继续强化综合治理。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群众自治体系,加强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持续探索新业态智慧监管方式。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工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监管,从严从快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姓名:荣新才                 联系电话:64220000×1619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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