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查,“东林1号”等436项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符合授权条件,现决定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