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措施方面,着力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渠道。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原经营者注销登记和新经营者注册登记两项申请同步办理,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稳妥实施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可办理最长不超过3年的歇业备案,随时恢复营业。推动企业跨区县迁移快速办理,企业仅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即可办理。继续实施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
在简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方面,着力“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改革计量器具检定方式,推行智能电能表延期使用和生活用燃气表水表计量器具出厂检定、首次检定合并实施,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流程,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免CCC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免予证书申请和审核。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试点,允许试点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两种经营方式。
在落实降费政策方面,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费降负赋能。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专利申请费、复审费85%的费用减缴。市计量质检院、市特检院对复工复产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特种设备,按50%收取检验检测费用,市食药检院对中药材(饮片)33种农药残留项目检验按正常收费标准的40%收取费用,食品委托检验按正常收费标准的50%-70%收取费用。
在延长办理期限方面,着力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难点卡点问题。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延长复检手续期限,复检异议受理时限自隔离、封控等措施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延长化妆品相关信息补录等时限,延长至疫情影响消除后3个月内完成。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在推动提质增效方面,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帮扶。支持小微型餐饮经营者发展,免费提供3个月“互联网+明厨亮灶”摄像头试用,增加商户对外展示流量,赠送食安封签、网络店铺美工设计、网络经营培训等服务。推进监管首仓规范提升,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首仓进行补贴。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畅通药品审评审批通道,支持药品流通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精准对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强专业指导和技术帮扶。建立商标快速审查机制,提供商标预检索服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在创新监管机制方面,着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广运用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完善“山城有信”平台,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对因非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信用记录并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修复。
在提高便利化水平方面,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涉及市场监管、社保、商务、税务、海关等年报事项“多报合一”,实现企业数据“一口填报、信息共享”,减轻企业填报负担。企业可通过“渝快办”平台随时随地查询下载企业登记档案,开通破产企业档案查询下载功能,便利破产企业管理人查询下载破产企业的登记档案。
以上政策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