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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豫卫法规函〔2021〕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家及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文件208件,决定继续有效164件(其中待修改16件),废止44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继续有效(待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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