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家及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文件208件,决定继续有效164件(其中待修改16件),废止44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继续有效(待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