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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湘应急联〔2021〕10号)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委、粮食和储备局:

现将《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4日

文件附件--   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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