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消防救援总队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