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全面覆盖、量化评级、动态监管、公开透明、鼓励进步的原则,对已获得许可或登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风险分级评定。风险等级按照静态风险分值和动态风险分值之和综合确定。其中,静态风险主要考虑餐饮服务业态和规模、供餐群体、制作食品的类别分档和数量等要素,动态风险主要根据日常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确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低)风险、B级(一般)风险、C级(中等)风险和D级(高)风险四个等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越低,说明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越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较高风险经营者的监管力度要强于较低风险经营者的监管。例如,对低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即可,而对高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则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旨在通过统计分析食品安全综合风险信息,确定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企业,从而合理调整当地监管力量分配,科学高效实施监管,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原则上风险分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但随着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静态风险的变化,其风险等级也可随之进行调整,从而倒逼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主动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