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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力争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国前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导,要求继续对标先进,深化落实,奋力争先。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借鉴先进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各地实践探索,起草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创新突破行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4部分,提出181条具体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锚定“走在全国前列”目标,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济南市、青岛市在副省级城市中走在全国前列,淄博市、烟台市、济宁市等参加国评城市走在同类城市前列,其他城市主动寻求对标,努力实现追赶超越。各市、各部门4月底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年底前实现重大突破。

(二)明确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对标对表”,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对表全国最优水平推进改革。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和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坚持创新突破”,打造更多引领全国的优势指标,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四是“坚持开门改革”,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吸收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做法。

(三)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8个一级指标,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二是围绕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6个一级指标,全面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三是围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4个一级指标,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四是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为市场主体减负。

(四)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创新突破行动相关指标“总指挥”,定期研究创新突破工作,各级、各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牵头部门统筹开展好创新突破行动,各市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三是强化督导考评,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将营商环境评价成绩纳入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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