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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省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省活动已于9月9日在太原市万象城启动。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和《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引导我省企业出口转内销,根据《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省活动筹备工作方案》(晋商运便〔2020〕22号),我厅制订了《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省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量化成效表及宣传素材等材料一并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 张东4077210 崔钟丹 4079740

    邮 箱:waimaochu208@163.com

    附件:全省消费品出口企业名录.xls

    山西省商务厅

    2020年9月14日

    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省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和《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引导我省企业出口转内销,根据《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省活动筹备工作方案》(晋商运便〔2020〕22号),现将我省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内容

    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参与”的原则,坚持市县联手、内外贸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各市遴选内销可行高、国内有空间的行业企业(参见附件3)参加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省活动。一方面,开展外贸出口产品进商场,各市(县、区)商务局组织当地外贸企业在大型商场举办至少1场以上专项促销活动。另一方面,开展外贸企业进电商平台,各市(县、区)依托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平台对企业产品开展网络促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出口转内销企业筛选。省商务厅梳理了我省302家消费品出口企业名录,主要分为农产品、家居健身户外、纺织品三大类。各市要参照但不限于上述名录内企业,按照“地方自主、企业自愿,广泛动员”的原则,聚焦一些可行高、国内有市场空间的行业,帮扶企业化库存、扩销量、渡难关,核心是确保企业在非常时期“活下来”。参加活动企业将统一冠名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品牌。

    (二)抓实活动实施落地。要在全省“晋情来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下,精心组织策划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项实施方案,压实责任,确保方案落实;要市县联动、政企协同,组织督促外贸企业做好活动的前期筹备和全程实施;要有效衔接兼顾本次促进月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狠抓落地见效,切实做到因城施策、逐店落实。

    (三)抓好活动成效量化统计。商务部制定了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将在商务部网站公布。各市要按照商务部统计表格式,对标做好活动成效动态跟踪,统计量化活动成效,并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量化成效表形成书面正式材料,报省商务厅。要跟踪梳理活动中的消费亮点、典型案例,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省商务厅报送。活动结束后,要按要求尽快报送本地区专项活动的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组织工作,把活动作为稳外贸、促消费的具体措施和重要抓手,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中介桥梁作用,主动参与活动策划、造势宣传,动员有内销意愿的外贸企业转变经营模式,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加大帮扶力度。各市要通过活动及时了解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难点和堵点,采取“一企一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解决外贸企业转内销过程中存在的产品认证及商标注册等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加强与总体宣传方案对接,做好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跟踪报道相关工作。要及时梳理宣传推广、新闻播放、活动现场、工作成效及其他成效显著、具有代表性的等视频及文字材料,并将上述各类宣传素材于9月30日报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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