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市应急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省应急厅按照省政府关于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在《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试行)》(鲁应急发〔2020〕11号)基础上,编制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试行)》,现予以公布。
附件: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试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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