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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 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决定》做好有 关政策文件衔接的通知(京质监发〔2018〕29号)

各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决定》(京政发〔2018〕7号,见附件),共有894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为落实好市政府决定和要求,做好有关政策、文件衔接和后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京政发〔2018〕7号文,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
 
    二、严格按照京政发〔2018〕7号文要求,凡涉及我局行政管理职能和有关我局工作的宣告失效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或工作执行的依据。
 
    三、对宣告失效的文件,请各有关部门对照失效文件,按照要求做好后续权责清单的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网站清理等有关工作。
 
    四、做好政策、文件的衔接工作,既要及时停止执行宣告失效的文件,又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决定(京政发〔2018〕7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19日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粮食局《关于确保完成一九八六年度粮食定购、收购任务的报告》的通知(京政发〔1986〕8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期间发展粮食生产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6〕1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等四部委关于当前农业机械化问题报告的通知(京政发〔1987〕11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1987〕13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京政发〔1988〕4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京政发〔1988〕6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的通知(京政发〔1989〕4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业工作的通知(京政发〔1993〕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京政发〔2000〕2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5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8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鲜果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4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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