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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贸消费〔2011〕404号)

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级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1〕130号)、《2011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1〕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88号)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罐头试点行业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我委会同省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食品工业协会和罐头工业协会等16家单位建立了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1〕130号)、《2011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1〕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88号)有关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罐头试点行业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全省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依托我省良好的食品产业基础,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建食品安全省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以加强质量诚信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政府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制度能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促进福建省食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食品安全提供保证。

  二、目的和原则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探索以企业诚信制度、企业诚信信息系统、企业诚信自律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框架。培养和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诚信管理水平,规范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制售假劣产品行为,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逐步建立企业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全省食品工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原则;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步实施的原则;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诚信建设与行业发展紧密联系的原则。

  三、工作范围

  我省境内所有食品工业企业,选择罐头行业为试点行业,并选定10家罐头和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为首批试点企业,漳州市为罐头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城市。

  四、工作目标

  2011年启动全省食品工业企业食品诚信体系建设,选择10家罐头和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为试点企业并通过食品诚信体系认证,20%的罐头企业和100%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达到食品诚信体系的标准。“十二五”期间在全省食品行业全面开展食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和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

  通过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水平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企业普遍建立诚信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依法经营的管理规章制度,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行业协会在统一、规范的诚信标准下,基本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全省食品工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经贸委牵头,省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食品工业协会和罐头工业协会等单位组成,确定任务分工,共同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成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食品诚信办)。承担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专家指导地方和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审核并管理企业诚信信息、建立并维护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和企业诚信评价等工作。食品诚信办由省经贸委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省经贸委消费品工业处。三是建立省、市、行业协会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各设区市、行业协会的职责分工及负责人,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的责任。四是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察及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对地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年度诚信报告制度。

  (二)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一是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等相关标准的宣贯,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实际,指导和督促试点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企业诚信组织管理制度。成立诚信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加强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诚信管理,有效防范企业诚信风险。三是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四是建立企业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对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标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诚信管理制度。

  (三)建立企业诚信评价机制

  一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评活动。指导企业依据评价准则等开展对标达标自我评价。二是开展试点企业诚信评价。由经贸部门组织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选择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试点行业试点企业开展试评价,并逐步向全省食品工业企业全面推开。三是建立诚信企业评价结果宣传发布制度。诚信评级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导和促进食品工业企业关注自身诚信等级,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宣传诚信优秀企业,倡导诚信经营。四是规范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健全诚信服务机构的服务监督、考核制度,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

  (四)建设企业诚信征信平台和披露体系

  一是利用福建企业信用网,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本着“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诚信信息共享”的原则,做到诚信信息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实现部门间诚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二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依法采集及披露企业诚信信息。

  (五) 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要积极协助引导企业开展诚信自律活动,建立健全相关诚信管理制度;要促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部门间、上下游行业间的有效应用;要加强对会员企业信用风险知识的培训,协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生产、诚信经商活动,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企业失信举报制度。

  (六)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对诚信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表彰。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证照年检、名牌申报、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食品工业企业的警示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府公共信息网络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讲诚信、人人重诚信、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诚信试点工作的宣传。跟踪宣传试点地区、企业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相关食品行业诚信标准、食品安全事故案例、诚信典型案例剖析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举办理论研讨、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等各类以企业诚信为主题的活动,把诚信教育和诚信实践、诚信教育、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建设的知识,引导企业做诚实守信的模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开展食品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六、实施步骤

  从2011年1月开始至2015年12月。大体分六步走:

  (一)调研阶段(2011年1月一2011年3月)。深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重点调研了解试点行业罐头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诚信体系征求意见,为确定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奠定基础。

  (二)启动阶段(2011年4月一2011年6月)。细化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领导机制,起草各种文件,组织召开座谈会,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启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试点推进阶段(2011年7月—2012年1月)。做好罐头加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区域试点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罐头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企业规模、区域布局选择10家罐头加工企业和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制订推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规范文本、罐头加工企业征信平台和评价机制,推进试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2月—2012年5月)。在罐头加工行业全面推开,建设完善征信平台和评价机制。对试点企业和试点城市进行检查指导,总结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总结经验阶段(2012年6月)。对我省罐头加工企业和漳州市罐头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归纳出诚信体系建设模式,形成总结报告并上报国家工信部。

  (六)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7月-2015年12月)。在全省食品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在罐头加工行业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对于我省建设食品工业强省,创建食品安全省意义重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作,要在统一的组织下和各部门参与下,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此项工作。建立由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积极履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

  经贸部门负责提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组织到位、保障到位、责任到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做好工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掌握的企业相关信息定期互相通报。

  (三)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纳入责任考核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各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要做好统筹、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确保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按计划、高标准完成。

  附件:   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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