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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 (2014-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7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3日

  河北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

  (2014-2020年)

  为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居民营养改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食物生产量目标。确保全省粮食生产实现自给有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提升食物质量,优化品种结构,稳步增强食物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300万亩,总产量达到700亿斤;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9000万吨;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650万亩,总产量达到32亿斤;杂粮播种面积稳定在500万亩,总产量达到12亿斤;肉类总产量550万吨、禽蛋总产量430万吨、奶类总产量1000万吨;养殖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73万吨,其中捕捞产量33万吨,养殖产量140万吨;果树总面积稳定在3000万亩左右,果品总产量达到2200万吨。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70%,“菜篮子”农产品的产地抽检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果品无公害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总数量达到4000项以上、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数量达到400个以上、有机农产品获证企业45家以上、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60件以上,品牌“菜篮子”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有较大提高。

  食品工业发展目标。加快建设产业特色明显、集群优势突出、结构布局合理的现代食品加工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中型食品加工及配送企业。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控制食用油和盐的消费量。保障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量,控制脂肪摄入量,保持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到2020年,全省人均全年食物消费量和每日营养素摄入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营养性相关疾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国标准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供给稳定、运转高效、监控有力的食物数量保障体系。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粮田基础设施;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深入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加快发展设施蔬菜,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实现产销一体化和产品质量可追溯;大力发展畜牧业,提高牛肉、羊肉、禽肉、蛋类等供给比重;加快发展标准化、生态健康的水产品养殖,保障水产品供应。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加快建设苹果、梨、核桃、红枣、板栗、葡萄、观光采摘等7大优势果品基地,推进优势果品向优势产区集中,优化果品供给结构,提高高档果品比重。大力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等产地初加工,积极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市场网络和配送服务体系建设,物流配送企业、商超、菜市场、生鲜专营店、标准化农家店等流通企业应强化对农产品、营养食品等专业化的配送和管理,强化管理搞活经营。

  (二)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我省食品产业结构特点和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制定一批能够反映我省地方特色、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进一步健全我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严格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产地检测预警系统,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根据我省农产地环境普查结果,及时、有针对性地修复治理受污染的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落实生产技术规范,加快推进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集中创建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果品生产示范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县、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加强省、市、县三级质量检测中心(站)建设,构建以省为主体、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测监督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食物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惩处力度,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食物安全信息共享与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舆论监督和引导。

  (三)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信息分析。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视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产品。

  1.优质食用农产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米袋子”和“菜篮子”产品质量。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建立生产、经营销售、安全保障链条,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严格质量标准,鼓励企业和种植大户采用国际和国家标准组织果品生产,规范生产工艺流程,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加大果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开发和认证力度,支持鼓励各地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整合品牌资源,推进区域特色农产品统一品牌、统一标识,增强市场公信度。

  2.方便营养加工食品。加快发展符合营养科学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方便食品、营养早餐、快餐食品、调理食品等新型加工食品,推进农产品综合开发与利用。强化对主食类加工产品的营养科学指导,推进主食工业化、规模化发展。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促进居民营养改善。加强营养早餐及快餐食品集中生产、配送、销售体系建设,推进中心城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依据国家标准建设标准化城市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强化对信息化管理系统、检验检疫系统、冷链配送系统等建设,开展营养早餐、快餐食品的研究和应用,培育连锁化配送体系和服务网点进社区发展。

  3.奶类、蛋类与大豆食品。以提升科学饲养水平为手段,提高奶牛单产水平和养殖效益,扶持奶源基地建设,鼓励建设高标准奶牛养殖场,构建和完善生鲜乳质量监测体系,形成以省为主体、设区市为骨干、县(市、区)为基础的乳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大力培育乳品消费市场,加强奶业各环节衔接,推进现代奶业建设。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全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推进畜禽健康养殖和规模化饲养,加强技术指导和产销衔接服务。充分发挥我省传统大豆资源优势,加强高产、优质、抗逆、耐密、适宜机械化等大豆新品种的选育和高产、抗旱、多抗、耐低磷大豆种质资源创新,积极组织大豆优质高产栽培与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

  (二)重点区域。

  1.贫困地区。采取扶持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食物消费水平。因地制宜,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创新营养改善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当地食物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采取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生贫血率,男生控制在10%以下,女生控制在12%以下;维生素A不足率控制在20%以下。开展贫困地区婴幼儿辅食营养包添加项目。

  2.农村地区。加大对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商贸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现代流通业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拓农村食物市场,方便农村居民购买食物。重点关注农村学龄前儿童和婴幼儿营养问题,开发营养素种类齐全,含量充足,价格低廉,能够被农村地区居民接受的营养补充产品。

  3.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加快城镇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城镇餐饮业监管力度,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饮食条件,加强对在外就餐人员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居民膳食指导,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高盐饮食,降低营养相关性疾病发病率。

  (三)重点人群。

  促进孕产妇营养均衡,引导孕妇合理膳食,加强钙、铁、锌和维生素A摄入,预防孕妇肥胖、巨大儿等营养性疾病。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母乳喂养室,落实女职工哺乳期劳动保护政策,积极促进母乳喂养。引导6-24月龄家长为婴幼儿合理添加辅食,补充必需营养素。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质量监管。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和标准化孕妇学校建设,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营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儿童青少年营养评价,引导儿童青少年合理膳食,遏制城镇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增长态势。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工作。将食物与营养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加强对教师、家长的营养教育和对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配餐单位的指导,强化营养干预和健康锻炼指导,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与膳食引导,科学指导老年人补充营养、合理饮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现代食物管理体制。加快食物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我省现代食物发展管理体系。加强食物生产、加工、贸易、科教等相关环节的统一管理,保障我省食物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设区市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

  (二)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系统、全面的食物与发展产业、行业政策。采取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乳制品、豆类、水果等,加快建立健全饲料工业和食品工业体系。适当集中一些财力、物力,重点用于“粮食工程”、“菜篮子工程”和“种子、种苗工程”建设,提高产量和质量,增加品种,保障有效供给;组织实施新的食物营养工程,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快速运销网络,推进绿色食品市场体系建设。

  (三)稳定粮食产量,夯实食物与营养发展的物质基础。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集中打造一批高标准粮田,确保我省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加快全省粮油龙头企业发展,逐渐形成全省的粮食、花生、杂粮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大力发展以大豆为主的豆类生产,扩种马铃薯、饲用大麦、杂粮等,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核桃、板栗、红枣等本木粮油。加快转变我省食物与营养发展方式,建立营养与生产相协调、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发展模式,从营养需求角度科学谋划食物生产发展,树立“粮食安全新思维”。

  (四)加快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调整食品工业结构,加速传统食品工业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现代食品科技,加强食品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产品标准化包装、运输。立足产业基础,依托骨干企业重点发展粮油深加工、淀粉深加工、食用油、肉制品、果蔬、方便食品、酒类、乳制品等8大产业,提高绿色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和深加工产品的比重。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将监管职能落实到市、县。做好产品抽检和市场监察工作,切实完善食物市场质量监督和管理功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物生产环境保护,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产和应用,引导化肥的科学施用,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加强膳食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营养意识。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食物消费模式和科学的膳食模式,传承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动物性食物为辅的优良膳食传统,推进早餐服务的社会化,发布适宜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定期在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人流集中地发放。各市要加强流通、餐饮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的基础性研究和基础性设施建设财政应采取一定的扶持措施。

  (六)落实食物生产与营养供给责任制,推进食物与营养法制化管理。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地方政府的食物安全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加大对食物加工、流通领域的扶持力度,鼓励主产区发展食物加工业,支持大中城市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治理面源污染,改善农产品生产环境。针对食物与营养的突出问题,依法规范食物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营造安全、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创新食物与营养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加快科技创新,稳步开展营养监测与干预。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引导企业加大食物与营养科技投入,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带动生产向集约化、高效化、安全化方向发展。支持食品生产、加工、营养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产品创制与市场开发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食物安全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促进食物安全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风险预警渠道。深入研究食物、营养和健康的关系,定期发布我省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高度关注特殊地区、特殊人群的食物与营养供需现状与需求预期,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物与营养问题,引导居民改善食物与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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