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潍坊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1日
2014年潍坊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工 作 要 点
2014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按照“转变思路,适应要求,疏堵结合,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深入实施风险治理防控为核心,以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餐饮监管机制和制度。开展餐饮行业现状和监管工作调研,摸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底数。抓大不放小,深化源头和过程监管,促进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三化”监管责任落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建设。严格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监管行为,合理划分层级事权,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二)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健全完善餐饮服务准入机制,各地根据山东省小饭店许可准入办法,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小饭店许可准入实施细则,提高监管覆盖率。逐步实现由“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许可方式转变,规范许可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发证工作程序。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退出机制,推进网上许可,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许可情况。
(三)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约谈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建档制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教育培训制度,自觉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点,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亮厨”行动,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确保各县市区参与“亮厨”行动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少于总数的5%,力争年内全市达到500家以上。继续推行餐饮安全公开承诺制度。
(四)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山东省餐饮服务监管信用网和市局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基本信息库,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的电子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建立覆盖市、县、镇三级的餐饮单位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探索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诚信不良记录,落实餐饮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餐饮服务单位,要采取增加监管频次、降低量化分级等级、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等措施予以重点监管。
二、解决突出问题,着重开展四项行动
(五)开展小饭店整治行动。对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农家乐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小饭店持证率,小饭店总持证率达到90%以上。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许可准入规定。重点整治规范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重要街道、窗口地带、农家乐等餐饮单位和大型集体聚餐场所餐饮服务行为。实施“三化”监管,继续推进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小饭店监管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过整治和规范,实现小饭店经营环境明显改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六)开展学生就餐安全行动。通过开展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生小饭桌、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摊贩自查整改、暑期改造、清理查处,排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风险,改善学生餐饮加工制作条件,落实餐饮安全管理和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学生就餐安全动态监管,继续推进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实现“学生首选食堂就餐,老师愿意食堂吃饭,学校周边食品放心消费”,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就餐安全的目标。
(七)开展清洁厨房行动。厨房清洁卫生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基础。利用3年时间,分阶段、分地域开展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单位清洁厨房行动。制定清洁厨房标准,实行清洁厨房评定和结果公示,对达到清洁厨房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授予“清洁厨房”称号,挂牌经营。实现厨房操作规范,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明显减少,消费者饮食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标,推动厨房清洁长效化、常态化。
(八)开展“寻找笑脸就餐”行动。规范量化分级和公示管理,实现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全覆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情况网上可查、就餐现场可见、遇到问题可诉。开展“寻找笑脸就餐”行动宣传、“寻找笑脸就餐”行动体验和消费者就餐送“笑脸”活动。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拓展量化分级社会作用,引导公众理性安全消费,形成“餐饮单位贴笑脸、就餐消费寻笑脸、顾客满意露笑脸”的浓厚氛围和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强化日常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九)继续推进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县级、市级示范学校食堂要按照“动态管理、择优推荐、滚动发展、整体提升”的原则,每年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重新评定命名。省级示范学校食堂要加强自身管理,继续保持,积极做好每两年省级示范复审的迎接工作。已经命名的示范学校食堂要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示范学校食堂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发挥引领作用。对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撤回示范学校食堂命名。
(十)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行为。按照《
山东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主办方、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监督内容和监督文书记录等,做到事前审核、督查、整改,事中全程监控检查和事后总结等,提高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内重点做好风筝会、菜博会、宝石节、花博会、绿博会等地方重大节会及“两会”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继续深入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好以肉制品、奶制品、食用油、蔬菜、白酒以及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集体食堂以及小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餐饮聚集区、问题多发区为重点区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针对不同品种、单位和区域的不同特点,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对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行为的单位要责令其自行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充分发挥镇级监管组织和农村协管队伍的作用,推进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备案申报制度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自觉性。
(十二)规范开展监督抽检,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各地除按照要求完成省、市监督抽检任务,要依据日常监管工作确定的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按照人口比例自行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争取更多的监督抽检经费保障,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经费、信息“三统一”。关注餐饮安全舆情监测,及早发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修订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指挥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良好氛围
(十三)广泛开展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与考核,年内各地要分期分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范、有关制度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并落实本单位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切实增强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从业素质。
(十四)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以着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各地要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教材、举办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座谈讨论等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市局将配合有关科室适时组织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十五)积极开展公众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餐饮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继续推行食品安全“双四”宣教活动,深入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八进”等现场宣传活动,为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我执法、你参与”活动,营造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餐饮安全事件,及时掌握和评判监管工作得失,改进和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
(十六)完善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发挥“12331”监管投诉平台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在社区(村居)聘请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加强对基层协管员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做到责任明晰、制度完善、奖罚分明、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县镇两级分别聘请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教师和公职人员等担任食品安全特邀监督员,适时参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