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鸡政办发〔2013〕 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我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建立直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二、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本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三、市教育局负责督导直属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在学校食堂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相关费用由各学校自行解决。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