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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茄果类蔬菜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质安函〔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3]17号)要求,自2013年6月1日起,凡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请在认证检测工作中遵照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规定。
 
  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技术处联系。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3年4月15日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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