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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3〕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石泉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5日
 
  石泉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责任,根据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镇(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监管职能。参照省、市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模式,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监管职责以及县粮食局承担的成品粮油检测和市场监管职责划转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将县经贸局承担的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到县农业局,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同时,对现有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进行梳理,该取消的取消,该强化的强化,集中力量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整合县级监管机构。根据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镇(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整合健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1.职能整合后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按要求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2.整合县工商、质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职能,重新设置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
 
  主要职责是: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受理、登记、办理群众投诉举报;承办食源性不良事件的收集核实、检查指导、安全风险预警等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受理、登记、办理群众投诉举报。
 
  3.整合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职能,设立石泉县食品安全快速检验中心,为县药监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编制从蚕种场、县委党校划转),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主要职责是:制定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情况分析报告;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与指导;配合县药监局开展督查工作,现场抽样检测;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技术参考。
 
  4.县公安局要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门警力,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三)健全基层监管体系。按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1.在城关、池河、喜河、后柳、饶峰、两河、云雾山、迎丰、熨斗等9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核定编制36名(编制从经贸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商局、自来水公司、蚕桑发展服务中心、蚕种场划转)。其中城关镇药监所核定事业编制10名,池河镇药监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喜河、后柳、饶峰、两河、云雾山、迎丰、熨斗等7个镇药监所各核定事业编制3名。各所分别设副科级领导职数(所长)1名。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协助县药监局开展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受镇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重管理,以镇管理为主,接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
 
  2.中池镇、曾溪镇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没有完成前,先明确2—3名专职人员承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3.在全县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配备1名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食品药品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如期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李启全任组长,常务副县长陈红星、副县长徐小丽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编委办、药监局、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局、公安局、粮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由县药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县长徐小丽牵头组织实施改革日常工作。
 
  (二)分步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1.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10月1日-10月8日)。传达学习省、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拟定《石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上审核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0月9日-10月25日)。按《石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县、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印发“三定”规定、划转监管职能、移交监管档案资料及技术装备、调整人员编制、选调配备监管人员并进行培训。
 
  3.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26日-10月31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2013年11月1日新的监管体制正式运行。
 
  (三)协调配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工作,特别是工商、质监部门要统筹做好本系统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的职能、资产划转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实现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在新的监管体制正式运转前,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改革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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