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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3〕10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3〕56号)和我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农〔2013〕94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做好201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农业部和省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自查和总结工作。我厅将在11月底对部分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农业部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市、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完成201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和填写《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资打假数据同时录入农业部“金农”数据采集系统11月份月报表。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3〕56号)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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