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
现将蔬菜、茶叶、梨等3个种植业产品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doc 2. 全国茶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doc 3. 全国梨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年).doc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