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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吉政发 〔2012〕6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给,自2008年实施 “百万亩棚膜蔬菜建设工程”以来,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切实强化推进措施,促进蔬菜产量持续增长,产品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保障和丰富了城乡居民的 “菜篮子”。但由于我省蔬菜产业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经营方式粗放,在应对异常气候变化、市场风险等方面仍然面临着多重挑战,城市蔬菜供给和蔬菜价格极易出现大幅波动,“卖难买贵”并存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对 “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需求,现就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 “菜蓝子”产品供应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蔬菜产业发展,要着眼于加快推进新一轮 “菜篮子”工程建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 “九区五线一中心”产业布局,强基础、扩规模,重科技、保供给,调结构、提质量,着力提高蔬菜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蔬菜产业体系,快速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不断丰富城乡居民 “菜篮子”。
 
  (二)主要目标:2012年蔬菜面积达到530万亩,比2011年增加10万亩,产量稳定在1300万吨。其中,棚膜蔬菜达到100万亩,产量400万吨。到2015年,蔬菜面积达到550万亩,产量达到1400万吨。其中,棚膜蔬菜规模达到120万亩,力争实现140万亩,产量力争达到500万吨以上。利用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使我省冬春季节地产菜自给水平达到70%以上,扣除品种调剂因素,基本解决我省地产蔬菜供给不足问题。
 
  二、战略提升重点
 
  2012—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提升发展水平。
 
  (一)提升设施化水平。我省蔬菜缺口主要在冬春季节,为切实提高冬春季节的蔬菜生产供应能力,要继续大力推进棚膜蔬菜生产发展,特别是着力解决我省日光温室面积少、比重低、冬季生产能力弱的问题。一方面,加大对日光温室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快发展冬季不加温即能够正常生产的节能型日光温室。另一方面,加快传统旧温室的更新改造。切实增强温室采光、保温、节能等方面的功能,使全省80%左右的日光温室冬季能够正常生产。到2015年,全省再新建日光温室20万亩,改造传统旧温室10万亩以上。
 
  (二)提升标准化水平。按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提出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省级蔬菜、食用菌标准园创建活动。露地蔬菜标准园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配套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棚膜蔬菜标准园面积达到200亩以上,全部为日光温室,配备集中育苗点,先进生产技术集约应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食用菌标准园规模达到500万袋以上,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到2015年,全省建成省级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园20个、棚膜蔬菜标准园60个、食用菌标准园20个。
 
  (三)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大力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栽培模式。加强适合冬季蔬菜生产的抗冷凉、耐弱光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推出10个以上抗性强、品质优的蔬菜品种。集成推广先进科学技术,重点将生物防治、节水灌溉、测土施肥、绿色无公害生产、抗寒增温管理等先进技术进行组合配套,全面推广应用。逐步把增温设施、作业机械、生物肥料、温湿度自动控制等方面最新成果应用到蔬菜生产中,提高蔬菜生产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根据不同区域特点,研究推广先进棚室模式和新型高效栽培模式。
 
  (四)提升土壤肥力水平。针对现阶段菜田施用化肥较多,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下降、养分单一,影响蔬菜产量和品质问题,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加快培肥地力。重点是增施充分腐熟的农家肥或河塘泥、草碳等有机肥料,每亩施用3000—5000公斤,全面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东部山区土壤不适宜种菜的区域,要进行客土种菜,并增加有机肥施用量。提倡施用生物肥料或制剂改良土壤。
 
  (五)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强化投入品监管和产品质量监测,严禁施用违禁化学投入品,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加强检测手段建设,在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场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提高监测能力。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建立起投入品档案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制度,通过推行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建立产品 “身份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在生产、加工、包装环节上推行全程监控,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到2015年,蔬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无公害标准。
 
  (六)提升市场营销服务水平。以市 (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长春市周边重点县 (市)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尽快形成带动全省辐射东北的蔬菜集散中心。在市 (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心社区设立蔬菜直销店,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龙头企业把蔬菜产品直接配送到超市、社区、学校等销售终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加快建立健全冷链运输、电子商务等先进流通营销体系。到2015年,新建、改造20家蔬菜批发市场和100家社区蔬菜直销店。
 
  (七)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培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化经营上档次、上水平。积极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科技服务、产品加工、市场开发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强化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到2015年,在棚膜蔬菜集中区有针对性地建设10个以上大型育苗中心,在规模较大的棚膜园区配套建设200个育苗点,保证种苗和蔬菜生产安全。积极推进蔬菜采后商品化处理和清洁化加工,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突出区域特色,做大 “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和绿色、有机蔬菜品牌,提高吉林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大扶持服务力度
 
  (一)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各级科技、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用于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种子工程投资,扶持建设蔬菜育苗中心,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安排资金扶持先进适用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按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标准,加快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对露地菜1000亩以上、棚膜设施200亩以上的标准化园区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用于水、电、路及物化技术补助;对品牌包装、净菜上市及建立生产档案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一定补贴。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测土配方施肥。到2015年,实现全省菜田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
 
  (二)稳步提高菜田面积。要尽快组织开展 “菜田普查活动”,摸清全省菜田底数,科学指导产业发展。实行菜田最低保有量制度,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田,同时进一步加强对 “老菜田”的保护。严格执行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征地补偿机制,征占菜田补偿标准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发展设施蔬菜,并将10%的资金用于土壤改良和培肥地力。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支持菜田打井、电路改造、田间道路等基础建设。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不断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
 
  (三)切实增加蔬菜产业投入。“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将逐步增加棚膜蔬菜建设资金投入,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与省级扶持资金配套使用,进一步保护和调动菜农生产积极性。为防止产业发展大幅波动,保障蔬菜产品供给,各级政府可根据财力状况对菜农给予直接补贴。各部门涉农政策资金要重点向 “菜篮子”工程建设倾斜,主要用于蔬菜、食用菌标准化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和质量安全监管。副食品风险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要重点向优势产区的蔬菜生产大户、龙头企业、蔬菜合作社倾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行、农发行和农村信用社,要主动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规模,支持棚膜蔬菜开发。省内各财产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蔬菜产业保险,合理确定保险费率,降低灾害损失,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逐步启动蔬菜保险试点工作。
 
  (四)扶持市场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委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 “双百”市场工程。大力支持产地批发和集散批发市场建设,推进标准化蔬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城市销区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规范交易秩序,优化交易环境,不断完善层次分明、功能齐备、流通顺畅的市场体系。各地要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保证批发市场和蔬菜市场建设用地。要对蔬菜农贸市场、平价菜店和社区直销店建设给予资金扶持,不断增加零售直销网点,各中心城市要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方便居民购买。要切实解决农贸市场摊位费过高问题,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以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要减免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
 
  (五)改善营销流通条件。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支持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以国家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扶持,搞好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设施建设。推动流通企业强强联合,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物流企业参与蔬菜产品运输、支持其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各级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 “农超对接”工作,支持和引导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直接对接,支持和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学校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和引导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蔬菜市场直销直供,鼓励设立有序的周末直销蔬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对菜农入市直销免收摊位费等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各地要积极支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有序便捷流通。省内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要加强与省内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对接,加强与外省蔬菜产地的产销衔接,提前签订冬春蔬菜购销协议,确保蔬菜供应充足。
 
  (六)强化信息体系建设。支持省 “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蔬菜信息综合系统。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等部门要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地理信息、蔬菜精准种植、质量安全追溯、价格趋势分析预警、商品交易、网上交易支付保障信息子系统,对全省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实时监测,不断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完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信息管理和信息采集系统,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现代传媒手段,为农民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技术咨询服务。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大市场信息、专业技术、优质名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促进蔬菜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七)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大力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省农委、省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提高蔬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扶持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壮大,鼓励和支持一部分农民从生产中分离出来,由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壮大蔬菜营销贩运队伍。
 
  (八)搞好科技服务。整合各科研单位力量,联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科研攻关,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大力扶持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开展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快培育适合北方冬季生产的耐寒耐弱光品种。加强蔬菜技术队伍建设,依托各级农技推广人员,组建蔬菜技术专业服务队,提高蔬菜生产指导服务水平。强化科技培训,省、市(州)重点培训师资和技术骨干,县 (市、区)、乡 (镇)直接培训到农民。通过组织参观、实地办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新菜农的培训工作,使种菜农户都能尽快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组织科技人员长期深入生产一线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九)强化质量监管。各级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深入抓好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加大蔬菜集中产区环境监测、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力度。大力推广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推进质量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依法坚决取缔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和生物药剂,突出抓好药剂鉴别、施用量和施用方法等植保技术的指导服务,防止菜农因施用不当造成蔬菜药害及农残超标,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重点品种免费供种供药。要科学制定蔬菜种植环境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并严格进行监督检测。严格实行鲜活农产品经常性检测制度,并做到执行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检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进入市场的蔬菜产品全部进行农药残留监测,超标产品严禁入市,并及时销毁,切实保护消费者健康。
 
  (十)建立风险应对机制。建设冬季蔬菜种苗灾害预防及供应中心,及时补充受灾地区所需种苗,确保冬季生产。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产地价格和从业菜农收入信息监控点,对蔬菜价格和菜农收入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跟踪行情变化,调控市场供求关系。各市 (州)、县 (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按照 “政府委托、企业运作”的原则,依托骨干企业,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和补助,建立冬春蔬菜供应长效机制。各中心城市要合理安排重要产品动态库存,平衡产品供求,防止价格大起大落,维护市场稳定,保障 “菜篮子”产品供给充足。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 “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配合,搞好服务,合力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各级政府也要完善“菜篮子”工程工作机制,充实精干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落实好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市 (州)、县 (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全省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如期完成。各级政府要把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 “菜蓝子”产品供应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工作成效,落实奖惩措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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