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和明年“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和市场供应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油保供稳价工作
2012年,中央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扶持力度,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粮食供需继续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的格局,国家粮油库存充裕,市场运行总体平稳。随着元旦、春节临近,粮油消费进入旺季,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尤为重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部署,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要求,强化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粮油市场形势分析研判,抓紧研究制订保障“两节”和“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切实落实责任,确保“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加强货源管理,保证质量安全
各地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成品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持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督促有关企业保证正常加工生产,增加花色品种,及时投放名、特、优等适销对路产品,充分满足广大消费者方便化、多样化、营养化、健康化的消费需求。要重点关注学校、低收入群体和厂矿企业的粮油供应情况,保证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水库移民、退耕还林等缺粮地区的口粮供应。要全面梳理粮油质量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要根据节日消费市场的特点,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把安全优质的“放心粮油”送进城乡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粮食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工作,确保供应粮油的质量安全,让广大城乡居民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三、优化库存布局,促进粮食流通
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要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销区有稳定的粮源。主销区要根据当地粮食消费需求、库存等情况,主动加强与产区的沟通衔接,认真做好采购粮食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到产区均衡有序采购,及时掌握企业购粮数量、价格和运输需求等情况。要进一步优化粮油库存布局,充实受灾地区、销区和价格易波动地区粮油库存,增强粮油保供稳价能力。主产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食运输的组织协调,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均衡安排运输,提高运输效率。对粮食运输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以便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统筹安排运力及时解决。中储粮总公司及地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早完成今年已下达的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计划,确保国家调控需要。
四、加强市场监测,适时进行调控
各地粮食、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粮油市场和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密切关注国内外粮油市场价格变化,科学研判粮油供求形势及发展趋势,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粮油生产和流通。要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适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监测频率,增强监测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为适时调控提供有效信息。国家将继续安排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把握销售节奏和力度,满足市场需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调控需要,积极发挥地方储备吞吐调节作用,适时轮出或投放地方粮油储备,稳定本地区粮油市场价格,避免粮油市场大幅波动。
五、充实粮油库存,做好应急准备
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订粮油应急供应预案,细化和完善储备粮油应急动用方案,充分做好应对粮价波动、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粮油加工、储运、供应的相互衔接,确保应急反应快速、运转高效。要加强对应急加工、供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核查,确保能够满足应急工作的需要。要定期开展对本地区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升级以及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适时优化调整储备规模、品种结构和成品粮油比例,健全地方储备粮油库存动态调整机制。要抓住今年粮食丰收、市场粮源较多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充实地方储备库存,确保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指导性计划落实到位。
六、全力抓好秋粮收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粮食收购关系到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关系到粮食宏观调控和保供稳价目标的实现。时近年关,农民群众卖粮变现的需求增强。当前正值秋粮收购高峰,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按照已出台的秋粮收购政策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所有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中央粮食企业和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的骨干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经营行为,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理性入市,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各地粮食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七、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管,督促承储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按质、按量、及时出库投放市场,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粮食调控市场的作用。各地粮食、价格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强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相关案件要发现一起、严办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八、正确把握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粮油市场形势的正面宣传。重点宣传我国粮食连续丰收、市场供应充足等情况,报道各地稳定粮油市场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防止虚假信息发布和传播误导市场,为保持国内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和市场供应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要把保证元旦、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把粮油保供稳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