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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湘农业发[2012]37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2012年工作方案。

  一、例行监测

  2012年在全省14个市州开展例行监测。其中长沙、湘潭和怀化市例行监测由农业部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其他市州例行监测工作由我厅委托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省级例行监测对象为蔬菜(食用菌)和水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一)蔬菜(食用菌)

  1、监测地点

  各市州所在地城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及辖区内2个以上县市蔬菜基地。

  2、监测时间

  全年监测四次,分别于3月、5月、8月和11月进行抽样,在4月、6月、9月和12月的10日前完成监测工作。

  3、监测品种

  为我省主要生产和消费的品种,其中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青花菜、蕹菜、菜心、叶用莴苣、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菠菜、豇豆、菜豆、番茄、茄子、黄瓜、苦瓜、辣椒和西葫芦抽样数不少于抽样总数的60%;食用菌主要监测新鲜双孢蘑菇、香菇、平菇、金针菇、秀珍菇和杏鲍菇等品种。

  4、监测数量

  全年监测蔬菜(食用菌)1780批次,其中农业部抽检长沙、湘潭、怀化460批次,省级监测抽检1320批次,每次每个市州监测30批次(食用菌5批次)。

  5、监测项目

  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包括砜和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阿维菌素、除虫脲、灭幼脲、多菌灵、吡虫啉等50种农药。双孢蘑菇需加检荧光增白剂。

  6、抽样要求

  6.1抽样点的设置

  各市州按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点设立和管理规范》(DB43/T460-2009)共设立30个基地定位监测点,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基地定位监测点由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备案。基地监测抽样地点在30个定位监测点中随机选择。

  各市州按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点设立和管理规范》(DB43/T460-2009)设立10个市场定位监测点,市场监测点由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备案。市场监测批发市场每次必检,其他市场监测抽样地点在10个定位监测点中随机选择。

  6.2抽样比例

  基地和市场的抽样比例为1:1,各市州城区所在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抽样(含食用菌)比例原则上1:1:1。

  7、抽样、检测、判定依据

  抽样按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方法》(DB43/T459-2009)的规定执行。

  检测按照NY/T761-2008、GB/T19648-2006、GB/T20769-2008的规定执行。

  监测结果的判定按照GB2763-2005、GB25193-2010、GB26130-2010、NY1500系列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水果

  1、监测地点

  各市州所在地城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

  2、监测时间

  全年监测两次,分别于5月和11月进行抽样,在6月和12月的10日前完成监测工作。

  3、监测品种

  为桃、葡萄、草莓、枣、苹果、梨、柑橘等。

  4、监测数量

  全年监测水果共340批次,其中农业部抽检长沙、湘潭、怀化120批次,省级抽检220批次,每次每个市州监测10批次。

  5、监测项目

  同蔬菜例行监测。

  6、抽样要求

  均在市场抽取,每次抽样批发市场必抽。

  7、抽样、检测、判定依据

  同蔬菜例行监测。

  二、风险监测

  监测对象为稻谷和茶叶。

  (一)稻谷

  1、监测地点

  宁乡县、醴陵市、湘潭县、祁东县、新邵县、岳阳县、桃源县、赫山区、祁阳县、双峰县、湘阴县、长沙县、株洲县、衡阳县、邵阳县、邵东县、华容县、鼎城区、资阳区、桂阳县和涟源市等20个水稻主产区。

  2、监测时间与品种

  全年监测一次,于10-11月进行抽样,在12月10日前完成监测工作。监测品种为当年中晚稻。

  3、监测数量

  稻谷:300批次,每个主产县抽检15批次,抽样点不少于3个乡镇,每个组只能抽检1批次样品。

  土壤:75批次,在湘潭县、桃源县、湘阴县、宁乡县和耒阳市等5个县市抽样点对应抽取水稻田土壤样品15批次。

  4、监测项目

  糙米监测项目为敌敌畏、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三唑磷、吡虫啉、阿维菌素、克百威和水胺硫磷等11种农药残留量和铅、镉等2种重金属含量。检测前将稻谷样品脱壳制成糙米。

  湘潭县、桃源县、湘阴县、宁乡县和耒阳市等5个县市抽取75批次稻谷增加精米农药残留量的监测,监测项目为敌敌畏、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三唑磷、吡虫啉、阿维菌素、克百威和水胺硫磷等11种农药残留量。检测前将稻谷样品脱壳、抛光制成精米。

  稻田土壤监测项目为pH值及铅、镉2种重金属含量。

  5、抽样、检测、判定依据

  抽样按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方法》(DB43/T459-2009)的规定执行。

  检测按照GB/T5009系列标准的规定执行。

  监测结果的判定按照GB2763-2005和GB2715-2005的规定执行。

  (二)茶叶

  1、监测地点

  省内30家茶叶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2)。

  2、监测时间与品种

  全年监测一次,于8月进行抽样,在9月10日前完成监测工作。监测品种为当年生产的绿茶、黑茶。

  3、监测数量

  全年共监测60批次,每个企业监测2批次包装样品。

  4、监测项目

  六六六、滴滴涕、氯氰菊酯、溴氰菊酯、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氟氰戊菊酯、氯菊酯、甲胺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11种农药和铅、镉等2种重金属含量,黑茶加测氟化物含量。

  5、抽样、检测、判定依据

  抽样按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方法》(DB43/T459-2009)的规定执行。

  检测按照GB/T5009系列标准的规定执行。

  监测结果判定按照GB2763-2005、NY659-2003规定执行。

  三、监督抽查

  委托考核合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实施。具体由省农业厅另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局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强化各级监管责任意识,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质检、蔬菜、经作、粮油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抽样,确保省级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市州要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要充分运用省级例行检测数据,逐步建立例行监测联动互补机制;要深入开展监督抽查,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隐患,实施“检打联动”和监督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州监测方案于3月10日前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各县市要加强以快速检测为主的日常监测,充分发挥县质检站和乡镇监管站的作用,结合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实施,开展基地和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在监督环节把好关。

  (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发布相关信息,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我厅有关规定,将每次监测的结果及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各市州于每季最后一日将监测数据报送电子文档至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见附件3,邮箱为hnncpzjc@163.com)。监测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联系。省厅质监处联系人杨韶红,电话0731-84432199;省农产品检测中心联系人廖中建,电话0731-84425500。

  附件:1、   2012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分

  2、   2012年湖南省茶叶风险监测抽检生产企业名

  3、   2012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汇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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